一、招生对象

1.生源地范围:我省民族自治地方即恩施市、利川市、建始县、巴东县、宣恩县、咸丰县、来凤县、鹤峰县、长阳县、五峰县等10县市。

2.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考生可报考本计划:

(1)上述生源地范围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少数民族考生;

(2)上述生源地范围且报名时户籍、人事档案均在湖北省内的非在职往届少数民族考生(如考生已就读高校第二学士学位视作非在职往届考生,其户籍、人事档案可在就读高校);

(3)上述生源地范围且报名时工作单位、人事档案仍在上述10个县市的在职往届少数民族考生;在上述10县市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报名时工作单位、人事档案在上述10县市的汉族在职考生。

(4)在鄂内地西藏班、内地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在职教职工;在西藏工作满5年以上的“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”湖北籍在职考生。(不限生源地、不限民族) 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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